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相比,该征求意见稿的显著变化在于将“电子信息产品”改为“电子电气产品”,明确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采取目录管理的方式限制使用有害物质,明确给予符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达标管理目录要求的产品以政策支持,明确国家建立电子电气污染控制合格评定制度。
信息来源:MI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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